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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空管式炉或长久不用后再次使用的注意事项与方法

更新时间:2023-08-09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765
  1、当第一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时,必须进行烘炉。
 
  烘炉的时间应为室温200℃四小时。200℃至600℃四小时。使用时,炉温zui高不得超过额定温度,以免烧毁电热元件。
 
  禁止向炉内灌注各种液体及易溶解的金属,在低于zui高温度50℃以下工作,此时炉丝有较长的寿命。
 
  2、控制器必须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%、没有导电尘埃、爆炸性气体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工作。
 
  凡附有油脂之类的金属材料需进行加热时,有大量挥发性气体将影响和腐蚀电热元件表面,使之销毁和缩短寿命。
 
  因此,加热时应及时预防和做好密封容器或适当开孔加以排除。
 
  3、控制器应限于在环境温度0-40℃范围内使用。
 
  4、根据技术要求,定期经常检查电炉、控制器的各接线的连线是否良好,指示仪指针运动时有无卡住滞留现象;
 
  并用电位差计校对仪表因磁钢、退磁、涨丝、弹片的疲劳、平衡破坏等引起的误差增大情况。
 
  5、热电偶不要在高温时骤然拔出,以防外套炸裂。
 
  6、经常保持炉膛清洁,及时清除炉内氧化物之类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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